对于反腐败与经济关系的认识首先需要建立在对腐败与经济关系的梳理之上。已有研究表明,腐败会阻碍一国的经济增长,这种负面性在于:一方面,腐败会弱化中央政府的能力;另一方面,腐败会扭曲政府的公共投资,政府可能会为了获取租金而更多地投资基础设施工程,而不是健康和教育工程。对于“腐败是经济的润滑剂”观点而言,这里忽略了一个时间变量。实际上,在短时间内,腐败可能会通过“速度钱”来产生润滑作用,提高行政效率,但从长期来看,这种以贿赂等腐败手段带来的短时效率提升会在不断的交易博弈过程中,损害行政效率,最终损害公平和效益价值。因此,腐败在大多数时候是“机器里的沙子”而不是润滑剂。许多学者利用不同的数据证明腐败显著地降低了一个经济体的投资率,从而对GDP的增长产生负效应。例如,学者莫罗通过大规模的跨地区数据验证,证明腐败与投资和经济增长之间有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举例来说,如果孟加拉国将其官僚系统的效率和廉洁水平提高到乌拉圭的层级,那么其投资率将相应上升5个百分点,而其年度GDP增长率也将提升超过0.5%。”
转型国家的经验表明,腐败与经济的关系更加复杂。许多基于东欧经济转型的研究发现,市场化不仅没有遏制腐败,反而更加促进了腐败的蔓延。学者魏德安提出“双重悖论”,认为中国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改革促进了经济高增长,但市场化也提供了新的腐败来源。由于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政策与制度的滞后造成不少结构化的漏洞,也带来了腐败的高发。这种现象表面看起来貌似表明腐败有利于经济发展,但实际上是由于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制度建设无法有效及时供给,而随着市场化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日益规范和法治化的市场会增强对反腐败的诉求,进而会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因此,虽然转型国家会出现发展阶段的悖论现象,但从长远的发展看,任何一个国家的腐败实际上都会损害经济的发展。腐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降低和消解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企业和市场的交易费用;腐败破坏按劳分配原则,制造严重的分配不公,所有腐败分子的暴富都是以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的。
反腐败不会影响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其一,反腐败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决定着一个经济体的长期发展水平。反腐败有利于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减少自由裁量权空间,斩断政商之间不正当利益的输送渠道,挤掉“消费泡沫”,释放真正的内需,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顺利进行。其二,反腐败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有利于培育良好的营商环境。反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凸显市场的创新驱动作用,将助推经济迈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香港的廉洁成为其城市“金字招牌”,缔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可以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廉洁合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础保障,也是提升全球竞争力的核心要义。
反腐败有力地促进社会公正。一个地方贪腐严重,公平竞争环境就会受到严重破坏,就很难激发经济发展活力,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也将最大。反腐败遏制了贪污腐败带来的非法暴富,保障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福利水平,大大减少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铺张浪费现象,减少了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维护和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
马克思指出,认识的发展过程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基本规律。对于腐败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实践不断深化的。及时纠偏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亦能够推动对腐败规律与反腐败经验的更加系统且科学的思考,进而以清醒正确的认识来指导反腐败斗争实践,更加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一审:聂广炯;二审:邓雨鸣;三审:张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