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学习教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上海某高校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刘某某2014年7月批准报销礼品发票7580元,购买皮具用于交流合作中赠送;2014年、2015年经刘某某批准,分别报销业务招待费4750元和19378元,购买礼品用于企业合作交流,公司无礼品发放登记制度,无礼品发放台账记录。刘某某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2.违规吃喝



西南某高校某处处长王某某、副处长李某某和科长赵某(非党员)接受施工单位吃请。2015年,某高校某处处长王某某作为新校区建设基建管理负责人,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和副处长李某某、科长赵某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多次接受施工单位的吃请,造成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给工程建设带来质量问题。2017年9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某受到记过处分。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北京某学校校长于某某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10月,于某某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该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礼金人民币3.84万元。经研究,决定给予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重庆某高校国际学院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以课时费名义向行政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30笔170.91万元。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国际学院通过为教职工的“宜居畅通卡”充值的方式发放交通补贴共计37.22万元。转账发票以市内差旅费、交通费等名义在国际学院发展基金、汉语国际推广、业务费等项目中冲销。时任院长赵某某负主要责任,受到党纪处分。审查期间,赵某某主动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5.违规旅游


上海某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周某带队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暑期,周某带队一行10人赴甘肃、青海考察,行程安排委托上海某旅行社负责。8天行程中,该考察团与兰州大学教师、青海大学教师学习交流各半天,其余时间赴敦煌莫高窟、嘉峪关、张掖、青海湖等地“考察”。整个行程共报销费用98920元,其中景点门票费6860元。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6.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河南某高校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某某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王某某于双休日期间,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学院公车往返学院与平顶山住所,累计330次。2022年7月,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


湖北省某学校校长王某某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7月,某教育局在全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王某某将自己超标办公用房(17平方米,超标8平方米)采取与另一同事合用方式整改。2016年春季开学后,王某某安排另一同事搬出,一个人继续使用原办公用房。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违规接待




南京某高校后勤服务集团2013年至2016年报销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费共计33笔95.63万元。其中,现任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秦某某2015年4月任职以来发生的费用为1.63万元。以上违规报销的费用均未在学校历次公务接待自查自纠中进行整改。秦某某受到党纪处分,后勤服务集团领导班子被通报批评;校长办公室主任、时任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尹某某被诫勉谈话;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9.不担当不作为



天津某高校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某某失职失责导致该院学生违规获得国家助学金被问责。王某某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不认真审核学生王某伪造的低保证,对有人反映该学生低保证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置若罔闻,不予追查,在明知弄虚作假的事实面前,阻挠其他学生举报,并在该校学工部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说明情况,致使王某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曲”!让我们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决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续写新辉煌!


(一审:邓雨鸣;二审:林再辉;三审:张小锋)